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》(2017年修订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法律法规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,本公司于2025年2月编制完成了《宁南县天宸牧业养殖家庭农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,并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宁南县天宸牧业养殖家庭农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。参加会议的有宁南县天宸牧业养殖家庭农场及特邀专家等。通过现场勘察,审阅验收相关资料,并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,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,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已通过。
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公示如下:
1、废气
(1)臭气
恶臭气体主要包括猪舍、猪粪堆粪棚、污水处理区、运输过程。
猪舍恶臭:采用干清粪工艺,粪污日产日清,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去除猪舍恶臭,加强通排风,加强绿化;
污水处理区臭气:四周加强绿化,采用封闭结构,在设施周边喷洒除臭剂;
堆粪棚臭气:车间密闭,喷洒生物除臭剂去除车间及四周的恶臭,加强周边绿化;
(2)沼气
来自于废水处理过程,项目设置1套沼气净化系统,沼气经脱水脱硫后用作食堂及周边村民燃料。
(3)食堂油烟
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。
2、废水
项目清粪工艺采用干清粪工艺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暂存于沼液贮存池,用作周边农田施肥,无废水排放。
3、固废
猪粪及污水处理站沼渣:收集后运至堆粪棚制成有机肥后外售,不外排;废脱硫剂、废干燥剂、废包装材料、生活垃圾、餐厨垃圾等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;污水处理污泥:污泥经脱水后用于土地改良或荒地造林使用;防疫废物: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,定期交由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理。
4、噪声
企业对排风机、发电机等设备进行隔声和基座减振处理,排风机安装消声器,水泵位于水下可有效隔声;对于猪叫声通过合理安排饲养时间、注意管理,防止猪受到惊吓造成鸣叫而扰民;将猪只运进和运出的时间安排在昼间,尽可能的减少猪叫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。
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如需查阅验收文本及相关资料,敬请联系吴总:13980284288
宁南县天宸牧业养殖家庭农场
2025年2月24日